生活一地鸡毛,女神只在心里

生活一地鸡毛,女神只在心里

  徐志摩喜欢的一直是才女,绣口锦心,聪明伶俐,和张幼仪截然不同。
 
  林徽因便是这样的才女,不期而至地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仿佛一簇鲜亮的烟火,更加让他看清了自己的婚姻满目疮痍。
 
  16岁的林徽因跟随父亲去英国游学,少女娉婷如同枝头的花,满身诗意,徐志摩情不自禁,很快陷入了这场无望的浪漫里。
 
  他们常常书信往来,虽然内容已经无从得知了,但很多年后,林徽因还念念不忘地对胡适说:“我昨天把他的旧信一一翻阅了。旧的志摩我现在真真透澈的明白了,但是过去,现在不必重提了我只求永远纪念着。”
 
  他们或许是爱过的,只是这份爱并不对等。对徐志摩而言是热烈的不顾一切的火焰,他甚至排除众异离婚;而在林徽因那里,这不过是落花流水的闲情,是浪漫的少女情怀,懵懂而谨慎。她很快跟着父亲回国,然后由家庭做主,和梁思成订下了婚约。
 
  这段往事对徐志摩影响深刻。康桥的水波如碧,一竿长篙漾开了他心里的柔情蜜意,她站在河畔的杨柳下,是一首风雅的诗,而他则是那个用心描摹的诗人。
 
  他很快追随林徽因回国,面对林徽因木已成舟的婚约,他仍然执着。徐志摩不顾老师梁启超的劝阻,信誓旦旦地放话:“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他说得底气十足。或许徐志摩并不觉自己是感情的第三者,在他眼里,这大概是一场旷日持久的爱情战役吧,那些波折和不如意是每个爱情故事里应有的,他越挫越勇,相信终会得到才子佳人的圆满。
 
  他常常去找林徽因,那时,她总是在快雪堂读书,梁思成也在,一来二去,对方不胜其扰。有天,梁思成索性在门上贴了一张纸条“Lovers want to be left alone.(情人不愿受干扰)”徐志摩见了,只能怏怏而去。
 
  真正让这个诗人幻想破灭的是林觉民的过世,林徽因很快嫁给了梁思成,两人一起出国留学。徐志摩单方面地失恋了。
 
  他的失恋就像水仙花,对着自己在湖水里的倒影自艾自怜,他爱上和失去的都不过是他的想象。但这种求而不得的痛苦却是真实的,它成就了一位浪漫诗人。
 
  1924年,徐志摩遇到陆小曼,一段传奇故事由此开始。
 
  能够被称为传奇,这段感情要么有着不幸的结局,令人扼腕;要么花好月圆,过程却千回百转,一波三折,赚足了观众的眼泪;要么过程与结局都完美,当事人却是清水浊泥。总之,它不会是一对平凡男女的烟火生活,它又美又遗憾。
 
  胡适曾经说过,陆小曼是旧北京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她出生在十里洋场的上海,美而聪慧,婉媚迷人,一颦一笑都是风情。
 
  她的才情丝毫不输给林徽因,会钢琴,善绘画,能朗诵,喜爱演戏,开嗓唱《牡丹亭》时艳倾一时,还写得一手漂亮的蝇头小楷。更重要的是,她的英文和法文讲得好,口齿伶俐,在外交部待了三年,来往于衣香鬓影的场合,谈笑自若,气度非凡。
 
  如果说林徽因是顶级的文艺女青年,风度清雅;那么陆小曼就是顶级的名媛,风华无双,举手投足都带着光芒,在人群中亦夺目。
 
  这样的陆小曼自然吸引了徐志摩,他惊艳于她的灵动、慧黠、聪明和诗意,在他的笔下,一位新的缪斯女神诞生了。在他眼里,小曼是“一个最美最纯洁最可爱的灵魂”;是“一朵稀有的奇葩”;是“是不慕荣华富贵,追求真、爱、美的女神”,他认为她能“做我的伴侣,给我安稳,给我快乐”。
 
  徐志摩对待女人的眼光是审美的,在他看来,那是爱、美和自由的体现,他追求她们,就像追求文学与艺术之美。一个女人如果不活泼,没有性灵,没有知识,没有天赋,他绝不会喜欢上她,就像张幼仪,她不是不好,也不是不够漂亮,但她没有一个热闹的灵魂。
 
  林徽因有,陆小曼也有,他爱的是这一类的女人,她们符合他心里的臆想。
 
  陆小曼早就结了婚,对方还是徐志摩的朋友。为此,徐志摩再次卷入舆论,三个人的感情纠缠不清。
 
  1925年,陆小曼与丈夫离婚,次年,她和徐志摩再婚。
 
  凌淑华曾劝诫两人:“男女的爱一旦成熟结为夫妇,就会慢慢地变成怨偶的,夫妻间没有真爱可言,倒是朋友的爱较能长久。”
 
  这话很快就验证了,尤其对徐志摩而言,他第一次发现理想的爱和现实有落差。
 
  徐家从一开始就不同意两人的婚事,徐父认为儿子离婚已是大逆不道,再娶一个有夫之妇更是有辱门风。他们始终不接受陆小曼,最后更是迁怒于徐志摩,停了他的生活费用。
 
  再者,周遭的朋友也不看好他们,在结婚典礼上,徐志摩的老师梁启超当众出言斥责:“你们两人都是过来人,离过婚又重新结婚,都是用情不专。”
 
  原本是想借着这位维新派名流的影响来给自己正名,谁知道却收到了批评,徐志摩和陆小曼都委屈而不满,给这段婚姻蒙上了不快乐的阴影。
 
  这些不过是细枝末节,真正摧毁徐志摩的是陆小曼的“改变”,或者说,陆小曼并没有变,而是锅碗瓢盆的生活终于让他看清了她。
 
  从前,他们一个浪漫风流,一个知情识趣,常常相约出门,去西山看新开的杏花,去茶楼喝茶。如今徐志摩不得不各处奔波授课,赚取生活费,再也没有清闲的时光陪她。
 
  她活泼好动,三五不时地约着朋友出门,票戏或者跳舞,这些徐志摩都是知道的,他们甚至就是在舞会上认识的。可是现在他不喜欢她频繁地去约会,她在上海名媛圈里大展风采,他并不赞同,反忧心她虚耗光阴,伤财伤身。
 
  陆小曼自幼娇生惯养,身体不好,她渐渐染上了鸦片,他更加烦恼,既心疼又无奈。
 
  生活一地鸡毛,女神只在心里。
 
  1931年11月,徐志摩坐上前往北京的飞机,临走时,他和陆小曼发生争执,她失手将烟枪砸到了他脸上,金丝眼镜碎落在地,他是负气离开的。
 
  飞机在济南境内出事,这位天才诗人以最浪漫的方式离开了。
 
  终其一生,徐志摩大概也没能参破自己的遗憾。他不顾大雾天气,匆忙赶往北京,是为了赶上林徽因那天晚上在协和小礼堂向外宾作的关于中国古代建筑的演讲。
 
  在与陆小曼的爱情出现裂缝时,他不由自主地靠近了林徽因,她温情而体贴地安慰他,他又一次陷入了臆想中的美和柔情。
 
  陆小曼对徐志摩有过一段中肯的评价:“徐志摩是浪漫主义诗人,他所憧憬的爱,最好处于可望而不可即的境地,是一种虚无缥缈的爱。一旦与心爱的女友结了婚,幻想泯灭了,热情没有了,生活便变成了白开水,淡而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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